---
title: "遲到怎麼決定"
description: "彈性範圍與機構的遲到寬限，聽起來都像容許誤差，但不是同一件事——兩者會疊加計算。"
---

> Documentation Index
> Fetch the complete documentation index at: https://peoplematter.app/llms.txt
> Use this file to discover all available pages before exploring further.

# 遲到怎麼決定

遲到只出現在[出勤紀錄](/docs/time/)與主管的「工時表」裡，純粹是紀錄用的資訊——
不會扣錢，也不需要誰核准。判定的邏輯只有一個，[排班還是固定班](/docs/attendance-basis/)
的人都一樣：**當天第一次打卡的時間，晚於「應到時間 + 彈性範圍 + 機構的遲到寬限」，
就算遲到**；一天裡的第二次、第三次打卡（例如分段班次下午回來上班）不會再被
判一次遲到，遲到看的永遠是「這一天到班了沒有」，不是每一次打卡。

## 第一層：彈性範圍，來自班表本身

彈性範圍決定的是「準時」本身有多寬，而且**排班的人跟固定班的人，彈性範圍來自
不同地方**：

- 排班的人，彈性範圍來自他當天實際上的**班別**——在「排班設定」的班別
  管理裡，每個班別可以各自設定自己的彈性範圍。
- 固定班的人，彈性範圍是他自己**固定班表**上的彈性範圍欄位，可以逐人調整，
  也可以沿用機構的固定班預設班表。

舉例：上班時間 08:00、彈性 120 分鐘，代表 08:00–10:00 之間到班都算準時——
這不是機構寬容遲到，而是這個班次、這份班表本身的設計就是這麼寬。

## 第二層：機構的遲到寬限，疊加在彈性範圍之外

公司 ▸ 設定 ▸ 打卡（在設定左側清單的「制度」之下）這一頁上還有一個機構層級、只有一個數字的**遲到寬限（分鐘）**，跟
彈性範圍是兩件不同的事，會**疊加**計算，不是取代或二選一：彈性範圍已經決定
了「準時」到哪一刻，遲到寬限則是超過那一刻之後，機構額外願意再放寬多久才
真的算遲到。

寬限只回答「算不算遲到」這個是非題，遲到的**分鐘數**永遠是從「應到時間 +
彈性範圍」這個時間點開始算，不是從「應到時間 + 彈性範圍 + 寬限」開始算：
假設彈性範圍讓 10:00 前到都算準時、寬限是 5 分鐘，10:04 到不算遲到，10:07
到則是遲到 7 分鐘，不是 2 分鐘——寬限決定了 10:04 這一刻還不算遲到，一旦
真的算遲到，數字量的是離「準時的終點」有多遠，不是離「寬限用完」有多遠。

## 這一天記錄下來的寬限，不會因為政策後來改了而變

出勤單建立的當下，會把當時機構的遲到寬限值凍結在這一天自己身上——之後在
「打卡」頁調整這個數字，只影響「之後」新建立的出勤單，已經記錄過的日子
不會被回頭改寫。「工時表」的**遲到**欄位只顯示遲到的分鐘數；打開單一天的
明細，才會另外看到一行「當天的寬限為 X 分鐘」——這是說明「那一天」為什麼
被判遲到，不是機構現在的即時設定。

Source: https://peoplematter.app/docs/lateness/index.mdx
